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请勿玩火指示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请勿玩火指示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这起事故,我们关注的应该是17人死亡,或许这17个人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看过新闻以后,也就把他们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但是把这17个人换成自己的家人,我们能都接受17位至亲的命归火海吗?试想一下自己的儿子和他的未婚妻,下周就要结婚了,当两家人正在其乐融融的为他们操办婚事,而他们却在电影院葬身火海……有谁能接受如此大的打击?不要因为纵火者是小孩子,我们就觉得,这不算什么事,正是我们大人对孩子教育的缺失,没有对孩子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没有让孩子从小认识到,生命的可贵,没有告诉孩子什么可以玩,什么不可以玩,在哪可以玩,在哪不可以玩,玩了会有什么后果……因此,孩子对潜在的危险一无所知,而在孩子玩火的起初,并没有人及时制止,因为谁也不想多管闲事,更加意识不到由之任之会有什么可怕的结果……这是一起集体无意识所造成的悲剧,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尤其是家长朋友对熊孩子的家庭再教育……让孩子从小学会避免人为制造危险,学习真爱生命……
专业人员来了,我来说说,救火重要还是救人重要?当然是先救人,人没逃走是哥原因?疏散通道是否达到国家重点防火单位要求,发生火灾的第一时间,火灾预警是否报警,自动灭火喷淋系统是否自行运行,防排烟通道是否自闭,工作人员是否定期经过消防培训,发生火灾是否按要求疏散群众,疏散通道是否是2个以上的疏散通道,距离是否均等,消防栓是否在备用状态下,是否有水,灭火器是否能用,压力是否合格,等等,着火分为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可扑灭,第二个阶段扑灭不了,第三个阶段可燃物烧完了,不用你扑灭他自己就着不了了,人们往往认为着火条件只需要满足可燃物,助燃物,催化剂(氧气等),着火温度,还需要自由基😁,干粉灭火器跟泡沫灭火器的区别,也就是说阻止化学反应式继续反应,好多人不是让火烧死的而是被有毒气体害死的,这里我问问大家谁知道是先有火还是先有烟,而烟是可燃物不完全燃烧后的产物,小颗粒,最小2..3纳米,发生火灾后产生的小颗粒达到每次呼吸通流量达200...30000颗,呼吸有害气体几分后人就窒息死亡,灼伤感染灼伤感染,就算命保住了,后期呼吸道也有影响,每次逛商场看电影都要熟知你的退路在哪里,是否畅通,火灾不要傻的坐电梯,电梯是个竖井,不把你当烤串给烤了就不错了,逃生走防火防烟楼梯,这个楼梯出口是通向室外的,当然消防电梯也能用,但是劝你最好别用,因为那是别人的救命通道,是消防员救人的专用通道,你占用了就是和别人的命开玩笑,再来说说淘气的小屁孩子,家长管管不管准出事,😊从来没有被赞超过1000呢,看你们啦😘
首先,问一句孩子怎么处置的,是家长服刑,还是当场烧死了?
然后说一下我的观点,判的没毛病。我在单位负责的工作跟消防有直接关联。在单位发生火灾时,直接导致火灾的当然必须受到惩处,但一旦酿成大火,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并且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防火值班人、防火科长、主管防火科的副处长、处长、主管领导、单位法人都必须受到追责。
打个比方,有人在办公室违规使用电器(重点1),造成老化的线路(重点2)起火,由于消防烟感、喷淋失灵(重点3)未能报警,消防值班人员并未记录烟感失灵(重点4),当班的值班人员也没有很好的巡查(重点5)。楼内发生火灾,防火科没有起到引导疏散(重点6),而领导为免责,没有第一时间报警,而是组织自行灭火(重点7)。造成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那么结束之后,法院分锅大会(审判)中,就会依次对这些重点进行审核,并惩处直接责任人、房产维修负责人、值班人员、防火科长、主管领导…谁也跑不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请勿玩火指示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请勿玩火指示牌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上一篇
车速规定指示牌,车速指示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