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标识贴纸不干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标识贴纸不干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包装生产信息通常是印刷在包装上的文字、数字、图案和条形码等,用于标识产品和提供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们提供了关于产品的重要信息,如生产日期、过期日期、成分、营养价值等,对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至关重要。因此,包装生产信息不能随意覆盖。如果必须更改包装生产信息,应该在原有信息上进行修正,或者增加标签等方式提供正确的信息,以避免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困惑和风险。
1 包装生产信息可以覆盖2 包装生产信息可以覆盖是因为在包装过程中,生产信息通常会被印刷在产品的包装上,而包装材料通常是可覆盖的,例如纸盒、塑料薄膜等。
因此,如果需要更改或覆盖包装生产信息,只需重新印刷或贴上新的包装材料即可。
3 覆盖包装生产信息的好处是可以更新产品信息、更改包装设计或者修正错误,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此外,覆盖包装生产信息还可以提供更好的品牌形象和营销效果,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
4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覆盖包装生产信息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消费者权益或误导消费者。
在进行包装信息覆盖时,应确保新的信息准确、清晰可见,并遵循适当的标准和指导原则。
5 总之,包装生产信息可以覆盖,这为企业提供了灵活性和创新性,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
同时,合理和规范地进行包装信息覆盖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和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手段。
目前,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不能采取加贴覆盖的形式继续使用原包装。
225号文件已经明确规定“食品生产者生产的包装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按照这个规定,带有QS标志的包装肯定是原包装,企业采取加贴的形式覆盖QS标志是不符合规定的,不能采取加贴覆盖的形式继续使用原包装。
第二种意见:可以采取加贴覆盖的形式继续使用原包装。
根据GB7718食品标签通则的4.1.7.1条款: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这个标准明确规定了不能加贴的部分是日期,并没有规定其他内容不能加贴,另外,根据,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之 五十八条:关于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 本标准4.1.7.1条“”是指在已有的标签上通过加贴、补印等手段单独对日期进行篡改的行为。如果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日期内容,整个不干胶加贴在食品包装上符合本标准规定。根据这个规定,如果采取整张加贴的形式,也可以覆盖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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