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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培训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产程序文件包括哪些?

程序文件是指未经编译的,按照一定的程序设计语言规范书写的,人类可读的文本文件。通常由高级语言编写。那程序文件包括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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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包括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管理评审程序、培训程序、采购管理程序、生产过程管理程序、内部质量审核程序、产品检验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供方管理程序、基础设施管理程序、合同评审管理程序、产品设计/开发程序、设计评审程序。

设计更改控制程序、生产设备管理程序、产品交付管理程序、顾客服务管理程序、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产品防护管理程序、检测仪器管理程序、顾客满意度调查管理程序、数据分析与统计技术应用程序。

产品用的标识和测量、监视要求的标识有何区别?

GB/T19001—2000(以下简称标准)7.5.3条款对产品标识与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本文就标识的种类与要求、方法与示例、审核要点进行探讨。

一、标识的种类与要求]

与一般性标识的区别是,标准7.5.3条款规定的“标识”主要是界定在其所定义的“产品”范围内,而不是泛指任何标识。换言之,标识是指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对产品特性和状态进行的一种标识活动,包括识别的结果——标志或标记。

标识的主要目的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防止产品在实现过程中发生混淆和误用;二是实现必要的追溯。

根据标准7.5.3条款对标识提出的三项要求,可以将其归纳为三种标识:产品标识、产品状态和产品惟一性标识。

基于质量管理活动的不同情况,7.5.3条款对上述三种标识规定了不同的要求。

对于第一种,标准给定了“适当时”的前提。所谓“适当时”,是指如果产品在实现过程中不会被混淆或误用,或无追溯要求,可以不对产品进行标识。例如,采购产品已有清楚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标识时,在保管和加工现场就无须在进行标识。

对于第二种,标准要求组织无条件地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待检、检验中、合格、不合格)进行标识。

对于第三种,标准也给定了“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的前提下。即当合同、法律法规和组织本身(考虑危害材料或减轻风险)对可追溯性有要求时,应规定和记录产品的惟一性标识。换言之,标准并没有规定对所有的产品都要标识,而是有条件地进行产品标识或控制、记录产品的惟一性标识。

标识标签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标识标签的定义:明确标识标签的定义范围,例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次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

2. 标识标签的制作:规定标识标签的制作要求,如标识标签内容的排版、印刷质量、防伪措施等。

3. 标识标签的使用:规定标识标签的使用要求,包括标识标签的位置、固定方式、使用时限等。

4. 标识标签的管理:建立企业标识标签管理制度,设立专人负责标识标签的管理工作,包括标识标签的发放、收回和销毁等。

动物检疫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动物防疫监督员、动物检疫员(简称“两员”,下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地区“两员”的管理工作,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负责“两员”的管理。

  第三条 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对市、县“两员”实行编制管理。市、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同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核、有关部门任命,报上一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备案。

  第四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据《动物防疫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

  (一)设动物防疫监督员,对疫情监测、疫病防制、检疫执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行使处罚(理)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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